如果離婚怎麼得到撫養權?

一、如果離婚怎麼得到撫養權?

如果離婚怎麼得到撫養權?

離婚想要得到孩子的撫養權,具體方法如下:

1、需要能向人民法院證明自己有給孩子比配偶更加優良的成長環境;

2、證明自己與孩子更加親近,孩子更喜歡與自己一同生活;

3、可以對對方的工作條件、生活條件等取證,證明孩子不適合讓對方撫養。比如甲乙離婚,甲可以證明乙的條件不如自己,孩子跟着乙不如跟着自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什麼情況下可以變更撫養權?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三、爭取撫養權如何取證?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居住條件、文化程度、性格修養等,透過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比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人學、生活最爲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八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

5、考慮法官判決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一是孩子的年齡;

二是夫妻雙方的經濟狀況;

三是雙方的受教育程度;

四是孩子的意願(指年齡稍大且能進行意思表示的孩子);

五是孩子的生活習慣;

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撫養意願且有撫養能力的情況,等等。

綜合上面所說的,撫養權一般會判給有利於孩子成長的一方,如果想要爭取此權利,就需要多方面的收集相關證據,證明自己可以更好的獲得此權利,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如果孩子已達到八週歲以上就可以根據孩子的意願來進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