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中如何獲得孩子撫養權

實踐中如何獲得孩子撫養權

不少離婚夫妻將爭奪孩子撫養權當做離婚期間的頭等大事來進行處理,然而在雙方都想要撫養權的情況下,僵持不下就只能由法官作出判決。這時瞭解清楚如何獲得孩子撫養權就顯得尤爲重要了,不然也不知道要怎麼來爭取撫養權。現在,本站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該問題做詳細的闡述,希望能幫助大家解決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原則上兩週歲以下孩子由女方撫養

原則上哺乳期的子女應當由女方撫養,除非女有不利於子女成長的因素。如果是父親想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如果滿足以下條件可以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的: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也是可予准許的。

二、兩週歲以上孩子撫養權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孩子撫養權該如何取得,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 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想要孩子的撫養權怎麼辦,除了以上幾種情況之外,有證據證明能爲子女提供更好的學習生活條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撫養權。具體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況證明:

收集哪些證據可以最大可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呢?我們認爲,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即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工作環境、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爲重要,因爲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爲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居住環境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爲重要的。十週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爲成熟,對於離婚的含義及後果都基本瞭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爲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但是要避免在孩子面前爭吵。

取證對於如何取得孩子撫養權有很大的幫助。如果不知道該如何取證,或不知道哪些證據對於自己有利,哪些證據不利對方可以諮詢律師。

才能知道自己要怎麼做纔可以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畢竟法官對撫養權作出判決都是要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來做,同時會結合到離婚夫妻的實際情況。在爭奪撫養權的過程中,其實可以聘請專業的律師來提供幫助,這樣可以增加獲得撫養權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