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內男方不履行撫養責任怎麼辦?

由於孩子的撫養權,是與身份關係直接相關的一種權利,故而不管婚姻關係是否存續,夫妻雙方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規定,履行支付孩子撫養費的義務。一般來說,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都會按照既定的規定,履行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的義務,若在婚內男方不履行撫養責任怎麼辦?

在婚內男方不履行撫養責任怎麼辦?

一、婚姻中男方不撫養孩子怎麼辦?

婚姻法規定: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雖然你們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協商不好,你和孩子可共同起訴他履行法定義務,你可作爲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代孩子進行訴訟活動。父母不扶養孩子,孩子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由被撤銷監護資格的父母依法繼續負擔撫養費用。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三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二、離婚孩子撫養權分配原則是什麼?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爲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若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就需要按照既定的法律的規定,在書寫訴狀之後,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一般來說,婚內的撫養費糾紛是比較罕見的,請求支付孩子撫養費的情形一般是在離婚後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