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離婚孩子歸屬和撫養問題

一、 離婚孩子歸屬和撫養問題

新婚姻法離婚孩子歸屬和撫養問題

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爲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二、如何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的當事人,如果想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最好做到如下幾點:

1.離婚前多照顧孩子,增加與孩子的感情;

2.如果雙方已經分居,最好爭取與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雙方都忙於工作,最好讓自己的父母幫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習慣的,要及時改正;

5.自己沒有工作的,要積極進去,尋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明確了法律考慮的相關因素,解決離婚孩子的歸屬和撫養問題的關鍵在於關注孩子的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要結合父母雙方的經濟能力和撫養條件,最終目的是給孩子一個好的成長環境。上文中小編也列舉了一些爭取撫養權的方法,以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