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子女的撫養義務是否受影響

再婚這也是每個公民具備的最基本的權利,並且我國婚姻法當中對於再婚當中相關事項的處理法則和頭婚是一樣的。夫妻雙方只要在民政局正式辦理了離婚證,那麼再婚就受到法律的保護。問題是有些人面對對方再婚的這種情況,比較擔心的一個問題是,再婚子女的撫養義務是否受影響?

再婚子女的撫養義務是否受影響

一、再婚子女的撫養義務是否受影響?

再婚對於撫養權並不會有所影響,不過只要滿足變更撫養權的條件即可對撫養權進行變更,當然雙方協商一致的話是可以直接進行撫養權變更的。

對方再婚並非變更撫養權的法定事由,除非父母雙方協議變更,法院應當准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支援: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以及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根據以上規定,原取得撫養權的一方再婚並非另一方要求變更撫養關係的法定事由,僅以此爲由要求變更撫養權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援。同時,該意見又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則應當予以准許。

二、相關法律知識: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我國規定,再婚子女的撫養義務是不會受到影響的,雖然對方選擇了再婚,但是卻不能以再婚爲藉口,拒絕給孩子支付撫養費。在我國新婚姻法第36條當中就明確的規定,孩子和父母之間的關係,不因爲父母的婚姻關係解散而消除,將來父親或者母親,其中任何一方再婚,都不能夠侵犯孩子所享有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