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變更法定監護人

如何變更法定監護人


離婚後,發現孩子過得並不好,想要變更孩子監護人,向法院起訴。那麼實踐中,當事人該如何變更法定監護人呢?具體需要滿足怎樣的條件?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爲您解答。

一、如何變更法定監護人

能變更監護人嗎?答案是肯定的。當監護人不宜繼續擔任監護人或者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組織的申請,經查明事實,撤銷監護人的資格。透過訴訟撤銷監護後,原監護人的監護權利被取消,依法應另行確定監護人。所以,撤銷監護並不意味着被監護人不再需要監護,而是撤換新的監護人,這實際上是監護人的變更。

法律規定:“監護人被指定後,不得自行變更。擅自變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監護人和變更後的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

在確定了監護人之後,監護人就應該擔負起職責,被監護人出於民事行爲能力的限制,不具備全面充分的自我保護能力,相對來說,比較容易遭受到來自外界的的侵擾和損害,其財產也由監護人保管,可以被監護人合理利用,在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之前,最好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幫忙分析自己的處分行爲是否有利於被監護人,以免惹來不必要的財產糾紛,因爲對於被監護人的某些財產,監護人也不能作出處分。

二、變更監護人的條件有哪些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十九條 【監護關係終止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護關係終止:

(一)被監護人取得或者恢復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二)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

(三)被監護人或者監護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認定監護關係終止的其他情形。

監護關係終止後,被監護人仍然需要監護的,應當依法另行確定監護人。

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知道即使是法定的監護人也是有可能進行變更的,但此時必須要有變更法定監護人的利益才行,包括監護人死亡或成爲了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等等。以上就是對“如何變更法定監護人”的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