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沒拿結婚證女方拿撫養費嗎?

雙方沒拿結婚證女方拿撫養費嗎?

一、雙方沒拿結婚證女方拿撫養費嗎?

沒領結婚證分開的情況下,女方也是需要支付撫養費的,沒領結婚證不構成合法的夫妻,但對於子女來說,仍然是父母,根據法律規定,父母應當對未成年的子女支付撫養費,並承擔撫養義務。

因爲男女雙方並沒有領取結婚證,所以在法律上男女雙方並不存在婚姻關係,只是普通的戀愛同居關係,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不存在離婚的說法。男女雙方現在想分開就可以直接分開,與誰結婚也是自由的,不會因爲男女雙方辦過酒席或者舉行過婚禮儀式就認定法律上的婚姻關係。支付多少的小孩撫養費,一般先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解決不了起訴到法院,法院會根據雙方的經濟能力、小孩的實際花費來判決。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撫養費的具體規定是什麼?

1、子女撫育費的數額

(1)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2)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3)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4)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5)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3、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4、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5、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爲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6、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需要注意的是,我國的未婚生子女所享受的權利與已婚生子女的權利是一樣的,所以也是需要支付撫養費的,具體情況下應當根據實際的撫養費支付標準來進行認定,在支付撫養費的情況下女方是可以享受探視權的,如果不給予探視權,則男方的相關情況是嚴重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