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原則主要有哪些

離婚財產分割原則主要有哪些

一、離婚財產分割原則主要有哪些

離婚共同財產分割原則的問題,一般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具體如下:

第一,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二,離婚分割財產時,以男女平等爲原則,

不能歧視婦女,不能認爲婦女掙的少,應該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第三,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第四,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時,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五,由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

二、離婚財產分割要注意什麼

1、確定分割的原則和標準;

2、婚姻存續期間,承擔義務較多的,可以要求補償,多分些財產;

3、對方如存在重婚、與他人同居等過錯,無過錯一方,可以要求賠償;

4、離婚後一方生活有困難,可以從幫助的角度多分些財產;

5、跟子女的一方、婦女一方,在分房、財產可適當照顧;

6、財產分割最好找一個雙方都信得過的人或律師做中證人,主持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