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撫養權方不交孩子怎麼辦?

一、無撫養權方不交孩子怎麼辦?

無撫養權方不交孩子怎麼辦?

申請法院調解或者發起起訴。首先,必須明確一點,法院不會主動干涉當事雙方的矛盾。也就是說,如果當事人想主張權利,必須先到法院起訴。所謂的起訴是指,當事人就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的行爲。即請求法院透過審判,使被告人承擔某種法律上的責任和義務。起訴須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還須屬於受訴法院管轄範圍。

獲得孩子撫養權的方式也有兩種,一種是透過法院的判決獲得孩子的撫養權,一種是透過夫妻之間的協商獲得孩子的撫養權。那麼拒不交撫養權的怎麼辦需要根據兩種撫養權獲得的方式進行不同的操作。如果透過協議獲得孩子撫養權,一方拒不交出撫養權可以申請法院的調解,如果是透過法院判決獲得孩子的撫養權,則可以透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如何支付子女撫養費?

子女撫養費的給付,一般由父母雙方協商爲好,協商時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

(一)撫養費的給付辦法,可依父母的職業情況而定,原則上應定期給付。

(二)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三)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以上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比例。

(四)子女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週歲爲止。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子女,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所以當夫妻雙方離婚之後,最好是要協商一致孩子的撫養權在誰的那裏,雖然其中一方他沒有撫養權利了,但是他依然是享有對小孩的撫養義務的,而且它是必須要給小孩支付撫養費用,直到小孩長大成人。但是他是享有探視權的,因此它還是可以見到小孩的,如果其中一方沒有撫養權,卻不肯交出小孩,那麼直接向法院發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