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有哪些政策補助?

獨生子女有哪些政策補助?


獨生子女有哪些政策

一、獨生子女有哪些補助政策

妻雙方再生育一個子女以後不能在生育第二個,而子女在是十八週歲以內的時候,首先是夫妻二人申請經所在的單位或者村委會、街道辦事處覈實,最後有女方的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和城鎮人民政府給家庭發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第一點:每個月的時候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錢的補助,只要在你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後開始領取一直到領取到你的子女十八歲的時候。

第二點:還享受產假的增加,在經單位的批准後,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三個月的產假,但是在享受這三個月的產假的時候,要減少三年的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送。

第三點:獨生子女上幼兒園和十八歲之前的醫藥費,可以在相關的單位進行報銷。

第四點:獲得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週歲的時候和男方在六十週歲的時候,兩個人要享受過不少於一次性獎勵的一千元整。

第五點:當前的養老制度已經推往農村,辦理養老保險的時候應該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辦理。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二、再婚子女怎樣纔算獨生子女

根據當前的政策,獨生子女享受一定的待遇,所以如果是帶着孩子再婚,或是再婚後生育有子女的,將會產生獨生子女的認定問題。但是,再婚子女是否能夠認定爲獨生子女,直接關係到子女的兄弟姐妹組成,甚至前段婚姻是否生育子女都將產生一定的影響。

概念上,“獨生子女”是指獨生子或獨生女,無同胞兄弟姐妹,或無同父異母、同母異父、收養的兄弟姐妹。

因此,婚前夫妻雙方都沒有生育孩子,再婚後生育的孩子就算作獨生子女。

而按照最新的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規定已經被刪除。但是,法律修改前按照規定應當享受獎勵扶助獨生子女父母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父母可繼續享受獎勵扶助。

具體而言,是可以享受以下的待遇:

1、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3、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4、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5、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不過,隨着國家政策的變化,雖然難以確定獎勵政策,但是確定爲獨生子女,今後也可能會遇到其他的政策。但是,因爲各地的經濟情況不同,所以如果想具體確定這個問題的話,建議可以在必要時找當地的社保部門等了解相關規定。

對於 這類人羣的一些政策 應該已經有了詳細的瞭解,從這一問題,我們可以知道對於這類羣體的政策, 自從開放了二胎政策後,就沒有那麼多的政策補助了,隨着國家老齡化的程度加重,對於人口的增長上升到了國家的幾項重大事件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