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父養母撫養義務是否存在,撫養義務的主體是什麼

撫養子女是每個父母親的責任,但是對於撫養子女的義務來說,有許多內容都是我們不瞭解的,其中養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很多人都不認同,認爲其是沒有撫養養女養子的法律義務的,所以很多事情都不用去承擔,不用去管理,那具體來說,養母撫養義務到底存不存在呢?

養父養母撫養義務是否存在,撫養義務的主體是什麼

養母是否有撫養孩子義務

1、如果孩子與後媽形成繼子女關係,則具有撫養義務。

2、如果具有撫養義務人不履行法定撫養義務,可以向法院起訴。

繼父母子女關係是指由於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離婚,另一方在婚,從而形成的子女與生父或生母的再婚配偶間的親屬關係。在親屬法中,這種關係屬於姻親關係。根據繼父母與繼子女是否形成撫養關係,又可把繼父母子女關係分爲兩類。一類是形成了撫養關係,在這種情況下,該姻親關係發生了轉化,成爲一種擬製血親;另一類是沒有形成撫養關係,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之間仍爲純粹的姻親關係。

對子女有法定撫養義務的主體

1、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2、繼父母對繼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

《婚姻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3、養父母對養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

《婚姻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國家保護合法收養關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4、祖父母、外祖父母對孫子女的撫養義務

《婚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5、非婚生子女的撫養

《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爲止”。

子女的撫養義務對父母來說是一定存在的,在養父養母的面前也是一樣,只要是透過合法方式領養的孩子,就需要對其負責,就需要承擔撫養的義務,同樣,孩子也需要對養父養母負責,老了之後是有一定贍養義務的。總而言之,養母撫養義務和正常父母子女一樣,沒有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