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2021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是什麼?

山東2021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是什麼?

山東省是我國人口大省,儘管已經全面放開了二胎政策,但是仍然有些農村家庭違規生育三胎。對於這種超生行爲,當地計生辦會對超生家庭徵收一筆社會撫養費。在徵收上面,各地都有相應的標準。那麼,山東2017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是什麼?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吧。

一、山東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是什麼?

1、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以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統計公報公佈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爲基數,按照男女雙方各自的子女數分別計徵社會撫養費。

2、對符合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情形之一,妊娠前未申請辦理生育證的,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責令其妊娠後補辦生育證;生育時仍未申請補辦生育證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對夫妻雙方分別處以五千元罰款。

3、對不符合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每多生育一個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條規定基數的三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4、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應當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內補辦結婚登記;逾期未補辦的,依照第三十六條規定基數的五分之一徵收社會撫養費。

5、對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第三十六條規定基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有配偶者與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個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條規定基數的三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二、繳納社會撫養費的期限是多久?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決定,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

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實際困難的,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徵收決定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繳納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綜上所述,根據山東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有關規定,對不符合二胎政策,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當時城鎮居民年度收入的三倍徵收社會撫養費。如果符合生育條件但是沒有辦理準生證的,則計生部門要對夫妻雙方各罰款五千元。當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送達後,當事人應該在三十日內一次性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