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子女撫養根據什麼判定?

未婚子女撫養問題和離婚一樣需要遵循法規來決定哪一方撫養子女,子女歸屬判定因素有子女年齡、子女意願和夫妻雙方各方面的能力。未拿到撫養權的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具體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由雙方協商決定,特殊情況也可協商,若有能力但拒不執行的需要法院強制執行。有問題可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

未婚子女撫養根據什麼判定?

一、法律規定

(一)婚姻法

第二十五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爲止。

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意見》

第8條:人民法院審理非法同居關係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 ,應一併予以解決。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

第9條: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爲限制民事行爲 能力人的,應徵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養,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

二、可能將孩子判歸男方的情況

1、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2、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3、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的。

6、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三、一般情況下,可能將孩子判歸女方撫養的情況

1、兩週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2、孩子雖然兩週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3、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改爲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4、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6、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7、十週歲以上的孩子隨意隨母親生活的。

四、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見,對於孩子的撫養權歸屬無有影響

一般情況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撫養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見,對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沒有直接的影響。但如果父母雙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條件相當,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見就會有一定的作用。

五、其他

(一)孩子與父母的關係

子女的法定撫養人是父母,不論其是婚生還是非婚生。就算解除了同居關係,雙方也都有義務撫養。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父親對子女享有探視權。

(二)撫養費支付條件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規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另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條規定,“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三)撫養費支付數額

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輪流撫養

在審判實踐中,輪流撫養子女,一般需要由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由人民法院予以認可。採用這種撫養方式,需要有一定的客觀條件,人民法院對當事人達成輪流撫養協議的,應注意審查是否對子女有利,即是否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和保護其合法權益。如果具備這個前提,達成協議的,法院應當予以准許。實踐中,只要雙方達成輪流撫養子女的協議發生法律效力後,一般都能自覺履行;如果一方或雙方又反悔,不履行協議內容的,一般不再作爲執行案件處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當事人就子女扶養問題另行起訴。

(五)單親家庭優惠

目前還沒有什麼特殊政策面向單親家庭,除非是烈士子女,憑《烈士證》和相關證明可以享受到相關優惠待遇。

一切有可能損害子女利益的原因如疾病、惡習等因素都要考慮在內。其生母或生父有撫養權和扶養義務,關於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法規規定可由雙方協商撫養問題,是否輪流撫養也可商量。有相關法律問題可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