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計生服務證在哪裏辦理和領取?

監護人計生服務證在哪裏辦理和領取?

一、監護人計生服務證在哪裏辦理?

監護人計生服務證的辦理和領取的地址是:計劃生育服務證的辦理,如果是有工作的是需要到女方工作單位領取《生育服務證》,如果是無業的話,需要到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領取生育服務證。填寫夫妻雙方基本情況後,由雙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簽署意見並蓋章。

二、相關法律依據

計劃生育服務證是集準生證、查環等功能爲一體的證件。已婚婦女懷孕後,孕檢、分娩、享受免費避孕藥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這個《計劃生育服務證》。

女方達到晚育年齡(24週歲以上)並且夫妻雙方均未生育或收養過子女,可以在懷孕前或懷孕後三個月內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現只有極少數落後地區組織機構組織繁雜,纔有計劃生育服務證、準生證分開的現象。多數地方已廢除準生證。

三、主要作用是什麼

1、男女結婚後,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話,必需先去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明。生孩子的時候相關部門要檢查,比如醫院、管計劃生育相關部門,這個證相當於工商的許可證一樣,有這個生育服務證就代表國家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懷孕7個月的時候要靠這個生育服務證來啓動你的生育保險辦理程序。

3、育齡夫妻持《生育服務證》接受圍產期醫療保健服務,根據需要選擇參加宣傳、諮詢、培訓,並接受生殖保健、避孕節育服務。

4、給新生兒上戶口。領取了《生育服務證》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後,應當持《生育服務證》和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到戶籍部門辦理新生兒入戶手續。新生兒上戶口跟生育服務證沒有必然關係,衛生部關於印發《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衛基婦發[2001]45號)

規定:1、新生兒父親或母親或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到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人口登記手續。

2、非父母戶籍所在地出生的嬰兒,持出生地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回父母戶籍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監護人的計生服務證一般是需要女方進行辦理的,如果當事人不能到場可以由其親屬代爲辦理,但除了必要的材料外還需要攜帶能夠證明自己身份的相關證件如二代居民身份證等。需要注意的是,計生服務證的是有一定的期限的,一般是五到十年,到其需要辦理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