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撫養費要給多久?

父母離婚撫養費要給多久?

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如果父母選擇離婚,那麼,未獲得子女撫養權的一方應支付一定的撫養費。具體撫養費的支付標準以及支付方式可以由父母雙方進行協商,也可以由法院裁決。那父母離婚撫養費要給多久?本站小編就這個問題整理了以下內容,相信對您會有所幫助。

一、父母離婚撫養費要給多久?

離婚後撫養費原則上只要給到子女成年,但是法定特殊情況除外,以下是具體的規定: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爲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2、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二、撫養費數額確定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爲:

①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裏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②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爲依據。

③ 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子女十八歲之後,父母就沒有給付撫養費的義務了,但如果子女有身體殘疾等特殊情況,如果父母有能力的,還應該繼續支付子女的撫養費。父母對子女的撫養費支付標準一般是根據父母的實際收入以及子女生活所需來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