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爭撫養權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男方爭撫養權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現在社會上大多數夫妻只有一個孩子,每個孩子不僅是父母的心頭肉,更是爺爺奶奶乃至整個家庭的重心。出於傳統家庭思想香火傳承的考慮,更是對父子(女)親情維繫,男方一般都會非常積極的爭取對孩子的撫養權。那麼現實中男方爭撫養權該如何做比較好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男方爭撫養權該如何做

在撫養權存在爭執,無法協商一致的情形下,參照《子女撫養意見》中的規定,判由男方撫養子女的有利條件有:

(1)子女雖然在兩週歲以下,但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雖然在兩週歲以下,但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的;

(3)子女雖然在兩週歲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確實無法隨母親生活的;

(4)已作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6)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的;

(8)十週歲以上的子女主動要求與父親生活的。

二、男方爭取撫養權的證據準備

對應以上條件,男方爲爭取子女的撫養權,可從以下八個方面準備證據:

(1)醫療機構出具的,男方已作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診斷證明;

(2)子女長時間隨其生活,對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傾心關注的證明;

(3)對方有其他子女的證明(如戶籍上的子女情況);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的診斷證明;

(5)對方有吸毒、賭博、酗酒等惡習,或有虐待等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證明;

(6)子女隨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並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幫助照顧外孫子女的證明;

(7)十週歲以上的子女要求與父親生活證明(一般法庭會單獨詢問);

(8)男方有相當強的工作能力及經濟收人的證明。

無論男女在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時候其實都是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這樣法官將撫養權判給他的可能性纔會大一些。上文中小編爲大家提供了男方爭撫養權可以收集的相關證據,雖然看似比較簡單,但是實際操作中還是比較複雜的,如果女方與男方條件相當,那麼男方對撫養權的爭取可能就存在一定困難,這種情況下,不妨委託專業的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