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辦理結婚證人不在老家怎麼要撫養費

沒有辦理結婚證人不在老家怎麼要撫養費

一、沒有辦理結婚證,人不在老家怎麼要撫養費?

沒有辦理結婚證,人不在老家撫養費的索要可以與對方協商或者是向當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子女撫養費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權向其父母領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資助,直至其達到法定年齡或結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享有同樣的權利和義務的,則雙方均有義務撫養孩子,如果孩子隨一方生活,則另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如同婚生子女一樣。

子女撫養費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權向其父母領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資助,直至其達到法定年齡或結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

沒有結婚證就不是夫妻關係,不需要離婚的,孩子撫養費不撫養孩子一方是需要支付的,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享有同樣的權利和義務的。雙方雖然沒有領取結婚證,但育有孩子,則雙方均有義務撫養孩子,如果孩子隨一方生活,則另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如同婚生子女一樣。

二、撫養費具體數額如何確定?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子女撫養費可以由一方全部負擔嗎?

1、如果協商一致,是可以的,當然,如果有證據顯示承擔全部撫養費的一方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則不可以。

2、即使達成上述協議後,如果過一段時間後,雙方經濟情況確有變化,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確有增加或者給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訴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擔撫養費。

四、養父母應否向養子女給付撫養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未表示反對,並與該子女形成事實收養關係的,離婚後,應由雙方負擔子女的撫育費;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始終反對的,離婚後,反對一方可不負擔撫養費,由收養一方撫養該子女。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施行前,夫妻雙方收養的子女,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施行後收養的子女,在沒有解除收養關係前,應按照法律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承擔養子女的撫養費。

成年人之間沒有辦理結婚證的,人不在老家也是可以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的,若是對於撫養費的金額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那麼可以在以孩子的名義書寫關於索要孩子的撫養費之後,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同時提交對方不願意支付撫養費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