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報警如何解決

家暴報警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家庭暴力是犯法的,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等,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實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貶低其他家庭成員人格,破壞其名譽,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爲。
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刑法》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透過資訊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爲,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