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養老保險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養老保險金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那部分應該視爲夫妻共同財產,而在婚前就已經取得的個人帳戶裏面的養老保險金並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養老保險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