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後離婚房產怎麼分

一般來說,拆遷房夫妻離婚房產也屬於夫妻雙方所共同擁有的房產。在《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中夫妻二人的財產分爲夫妻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這樣分類的目的是便於夫妻二人進行財產分割。當然夫妻財產分割是必須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的,男女雙方都不能剝奪另一方獲取自己應得財產的權利。一般來說,拆遷房夫妻離婚房產也屬於夫妻雙方所共同擁有的房產。在離婚之時,需要按照平等的原則進行分割。

拆遷後離婚房產怎麼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