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藏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有什麼呢

1、擅自轉讓的,低價轉讓的造成的損失,應該由過錯方承擔;
2、隱匿房產,需要受害一方的關注和調查;
3、以他人名義購房的,一方以他人名義購置房產,離婚後再過戶到自己名下的。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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