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財產協議應該如何生效?

婚內財產協議應該如何生效?
律師解析:1、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略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財產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約定不明確的視爲無約定。
3、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略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如果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就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否則仍以共同財產清償。
4、如果夫妻之間有贈與房產的協議,如果進行了公證,該協議不得撤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