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財產分割要按照什麼原則處理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要按照什麼原則處理
律師解析:分割離婚財產原則有: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夫妻間能夠在離婚時達成分割協議的,按照分割協議分割共同財產。無分割協議或者未能就離婚財產的分配達成一致的,夫妻雙方應該請求法院進行分配,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遵守照顧子女、無過錯方的原則對財產進行適當分配。一方有婚姻過錯行爲的,應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