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繼承異地公證是否有效

如果公證事項是針對不動產等財產事項的,應當在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異地公證機構是無法辦理的。如果公證事項是針對其他財產的,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爲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公證申請。公證書是合法有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爲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財產繼承異地公證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