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確定一方的出軌行爲是不是屬於法律規定的照顧無過錯方中的過錯行爲。如果不是,那麼在財產分割上,則與普通的離婚財產分割沒有很大區別。如果是過錯責任中的重婚、與他人同居兩種行爲的,則在財產分割時,法院會考慮出軌一方對婚姻的影響,在照顧無過錯方的基礎上公平分割財產。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的過錯主要有:
(1)重婚,必須是滿足過錯方與第三者達到結婚的狀態,也就是存在婚姻狀態。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因此,像平時大家所說的,一夜情、通姦、嫖娼等等行爲,都不算過錯行爲,在離婚財產分割時一般會不會照顧無過錯方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