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什麼算共同財產

再婚後,屬於再婚夫妻共同財產的有:
(1)再婚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透過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再婚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透過繼承、遺贈、贈與和其他合法途徑(如股息、利息、紅利等)所得的財產。
(3)再婚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由知識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
(4)再婚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5)再婚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債權。
(6)再婚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結婚時間在10年以上的,視爲夫妻共同財產。
(7)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爲夫妻共同財產。
(8)結婚登記時,再婚夫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9)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10)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無法查清的,應推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婚什麼算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