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夫妻雙方結婚財產屬於共同財產的有:1、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2、男女雙方在婚姻關係中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3、男女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