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一方婚前財產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但對於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如果對方在婚後對其投入了勞動或者投資,在婚後所增值的部分可以作爲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