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婚前財產永遠屬於個人財產。如雙方沒有進行約定,婚前財產結婚後仍屬於個人財產,婚後財產永遠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如進行約定,婚前財產可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