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的住房公積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住房公積金在婚前取得的,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結婚前的住房公積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