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一般屬於個人財產,不能在離婚過程中被分割。出軌並非是法律術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等法律法規規定,如果存在同居或重婚,在離婚時,可以要求賠償;分割財產時,要照顧無過錯方爲原則。《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