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夫妻是否可以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已婚夫妻也可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只不過雙方訂立的協議內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財產,而不涉及婚後雙方取得的財產。因此稱作婚前財產協議公證。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項公證,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援,才能順利辦理此項公證。因爲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有的財產,除另有約定外,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已婚夫妻是否可以辦理婚前財產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