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權利能力主要有哪些方面

胎兒享有遺產繼承權以及接受遺贈的權利。其他情況下胎兒不享有民事權利。胎兒特指生命被孕育到一定的階段之後,在此之前的皆不是胎兒。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因此並沒有賦予胎兒的民事主體資格,胎兒沒有民事權利能力,更沒有請求賠償的權利能力。
《民典法》第十六條 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爲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爲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胎兒權利能力主要有哪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