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雙方都爭奪孩子撫養權時撫養權歸誰

夫妻離婚雙方都爭奪孩子撫養權時撫養權歸誰
律師解析:這一般要根據“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
兩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會判給女方。
1.兩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會判給女方。
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2.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症),孩子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3.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孩子有遺棄、虐待行爲),而父方要求孩子隨其生活等等。
4.兩週歲以上的孩子,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捌拾肆條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