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夫妻雙方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歸誰
律師解析: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歸誰,由子女年齡,子女意願,雙方情況等情況決定。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孩子兩週歲以上的,可以雙方協商,如果協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3、孩子八週歲以上的,尊重孩子意願。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