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主張時效是怎樣的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從出生起至子女成年時止。在此期間,被父母撫養的權利是一種持續性權利,不應適用訴訟時效。受撫養子女的撫養費請求權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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