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如何轉戶口

非婚生子女轉戶口所需材料
1、凡需要遷移戶口的;必須收當事人提出申請;
2、提供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房屋產權證等資料;
3、並經過戶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遷移的意見;
4、戶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會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戶口的意見;
5、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出《戶口遷移證》;
6、攜帶上述資料,去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落戶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非婚生子女如何轉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