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盡撫養義務的處罰規定

違反撫養義務承擔的法律責任主要是民事責任,如果情節嚴重構成遺棄罪,可能承擔刑事責任,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我國,根據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規定及相關司法解釋,對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權義務的確立主要有以下原則:
1、以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爲原則;
2、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
3、哺乳期後的子女,以雙方協商優先,不能達成協議時,以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進行判決爲補充爲原則;
4、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以適當考慮未成年子女的意見爲原則。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遺棄罪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盡撫養義務的處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