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小孩名義買房離婚後父母是否有權處理?

以小孩名義買房離婚後父母是否有權處理?
律師解析:1、以小孩名義買房,登記在孩子名下的房子離婚時父母無權處理,因爲登記在孩子名下的房子就是孩子的財產,父母除爲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所以即使是夫妻離婚,也只能就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而不能去處分孩子的財產。
2、孩子名下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可以被分割。夫妻離婚後,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繼續以孩子法定監護人的身份替其管理名下的財產,直至其成年。作爲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只能處分對孩子權益有利的行爲。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爲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保障並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爲。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