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戶口遷移到親戚家需要什麼手續

小孩戶口遷移到親戚家需要的手續主要是: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家長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及戶籍所在地居委會證明和被掛靠親友家的戶口本、合法固定住所憑證。遷移到親戚加要到到親友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簽訂親友掛靠戶口責任書,經審覈確定符合遷移條件的,派出所辦理遷移手續。

小孩戶口遷移到親戚家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