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12年轉業安置政策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在艱苦地區和特殊崗位服現役的,優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礙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二十九條

當兵12年轉業安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