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轉賬怎樣防止要回?

婚外情轉賬怎樣防止要回?
律師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也就是如果您與對方是協議離婚,則雙方可以在協議中約定財產分割方案。
該種情況下,對方如果因有出軌行爲,向第三者轉賬,如果對方不同意返還,或不如實陳述情況,則無法追回相應款項。
您也可以選擇前往婚姻登記處提出離婚登記申請的同時起訴離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該種情況下,如果您想追回相應款項,而對方拒絕告知,您可以向法院申請調取對方一段時間內的銀行流水,能看到其對外不正當不合理的轉賬情況,如果看出對方存在轉移、隱匿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可以主張對方進行返還。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如果對方有上述婚姻過錯,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您可以主張損害賠償,並且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主張對過錯方少分或不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