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房產受贈方能否請求履行

這個問題,要看房產贈與合同是否經過公證。如果房產贈與合同經過公證,受贈方有權請求贈與方履行房產贈與合同。如果房產贈與合同未經公證,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贈與方有任意撤銷贈與的權利(只要不想給就可以不給),受贈方無權請求贈與方履行房產贈與合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二條: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或者共有,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夫妻間房產受贈方能否請求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