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至遷入地派出所申報,同時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申請;(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三)投靠人與被投靠人之間關係證明;(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權證和同意投靠遷入聲明。同時提交遷入地村(居)委會同意入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