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派出所戶籍室申請。如確實需要分戶,還需提供以下材料: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