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聘禮悔婚怎麼辦

訂立了婚約但是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悔婚的,應該退還男方給付的彩禮。因爲彩禮的給付本質上是附條件的贈與行爲,即以現實結婚爲條件,然而雙方並沒有結婚,致使男方給付彩禮的目的落空,此時彩禮如仍歸對方所有,與其當初給付時的本意明顯背離,當然應當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收了聘禮悔婚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