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本上離婚能去掉嗎

戶口簿上離婚的字眼可以去掉。
市民離、結婚後,其戶口簿的“婚姻狀況”欄上,不再出現“已婚”或“離婚”的紅印章。如欲變更婚姻狀態,須帶着結婚證、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親自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辦理變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戶口本上離婚能去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