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的婚前存款是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這份財產不會隨着婚姻生活的延續而演變爲夫妻共同財產。在婚姻生活中,女性應該注重對自己婚前財產的保護。女方可以透過開具銀行相關證明的方式和在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等方式明確這筆存款爲婚前個人所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