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處理方式有哪些

根據相關規定,在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具體來說,有以下四種情況:
第一、雙方的共同財產足以清償債務的,以共同財產來清償共同債務,剩餘財產在雙方之間平等分配;
第二、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或者財產己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
第三、如協議不成的,仍由法院進行判決。
第四、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089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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