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1、在成都市有合法居所證明。2、半年以上社會綜合保險證明。3、有穩定就業證明或投資經商證明。辦理居住證流程:1、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原件和複印件。2、辦證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3、辦證人1張1寸白底彩照。4、小區物管出具辦證人的入住證明。《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